据National Post 11月25日报道,周五加拿大总理特鲁多 (Justin Trudeau) 出席公共秩序紧急委员会 (Public Order Emergency Commission) ,就他引援《紧急情况法》(Emergencies Act) 结束“自由车队”抗议活动的决定作证。
特鲁多发言:“由公共服务部门的负责人正式建议援引《紧急状态法》并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,这是一件大事,不是一件小事,这不是加拿大以前所做过的事情,这也不是我们轻易就能做到的事情。作为总理,我可以签署并同意这些说明,或者在某些情况下,不同意它们。那是一个对我即将作出的决定非常重要的时刻。” 特鲁多详细介绍了抗议活动的时间表,随着抗议者涌入首都,他听取了当地议员和当时的渥太华市长 Jim Watson 关于让联邦政府介入的意见,因为在第一个周末结束时,警方并不拥有完全控制局面的能力。
特鲁多表示,他决定授予前所未有的权力以结束抗议活动的一个核心因素是,如果他不这样做,或将导致更糟糕的结果。他发言:“总理的责任是做出艰难的决定,并保证人民的安全。在这一刻,内阁、公共服务部门和我本人的集体建议是:我们需要行动起来,以保证加拿大人安全。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在这张纸条上签署 “同意”的必然结果,我非常放心,我们正处于一个正确的时刻。我们就这样做了。”他认为总理的责任是做出艰难的决定并确保加拿大人民的安全。
在权衡了来自 CSIS 负责人、国家安全顾问、高级公务员和内阁所有给他的建议之后,特鲁多签署了“我同意”。
作为为期数周的公开听证程序的一部分,总理是最后一位作证的证人。该委员会已经听取了七位自由党部长的意见,说明为何援引《紧急情况法》来应对渥太华市中心和几个边境口岸的示威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