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CP 24 2月24日报道,最近的法庭听证会发现,多伦多公寓的房东被迫支付至少 8,500 加元,以支付其“滋扰”租户的费用。
2 月 10 日,公寓管理局法庭 (CAT) 裁定 Yonge Street 和 St. Clair Avenue 公寓的业主和租户对租户的“滋扰””行为负有同等责任。
在文件中,CAT 副主席 Michael Clifton 决定公寓业主需要支付 8,551.50 加元来支付法律费用,并且业主和租户共同并分别向管理公寓大楼的公司支付 18,239.60 加元。
“剩下的问题是他们应该支付多少,”Clifton补充道。
CAT 向 CTV News Toronto 证实,这是“法庭迄今为止授予的最高费用命令”。
根据该决定,租户于 2021 年 7 月搬入大楼,并开始“对其他居民和公寓员工造成滋扰、烦扰或干扰”。
该决定称,“令人讨厌和破坏性的行为”包括租户将食品容器长时间留在走廊里,造成“难闻的气味和绊倒的危险”,以及“噪音过大”。
Clifton还表示,建筑人员存在“一贯的虐待和攻击模式”,并且不遵守公寓的 COVID-19 规定。
文件称,2021 年 11 月,公寓的法律顾问写信给租户和房东,概述了这些担忧。 尽管如此,该决定指出,大楼的安保人员记录了大约 30 起事件,并收到了居民的多起投诉。
与此同时,租户和他的律师辩称,公寓董事会正在利用法庭“强迫”他离开大楼,这表明此案是由一名工作人员在“最初的争吵”后的“个人仇恨”引发的。
案件中没有提出所谓争吵的细节,公寓公司否认了这一点。 Clifton在决定中表示,接受它可能发生是合理的,但最终决定“整个案件完全由这种所谓的敌意所激发”的指控没有说服力。
副主席表示,公寓业主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“几乎没有参与”,这与公寓公司的论点一致,即业主对其单位居民提出的所有投诉都持“放任自流”的态度。
因此,Clifton表示,他“缺乏合理的努力”来解决租户的行为,这让公寓公司承担了自行处理事务的负担——包括本案的费用——这就是为什么副主席认为这样做是合适的 授予公寓业主“这些费用的很大一部分”。
根据文件,据报道,房东已开始向 CAT 提交申请,以解决与租户之间的问题,但公寓公司在诉讼中表示,他并没有最终追究。
负责监督房东和租户纠纷的房东和租户委员会 (LTB) 告诉多伦多 CTV 新闻,他们找不到公寓业主驱逐租户的任何申请。
在他搬出之前,Clifton命令租户在他的单元和物业的其他任何地方停止所有破坏性行为,并要求业主履行他的法定义务,确保他的租户遵守公寓的规定。
专注于公寓法的 Gowling WLG 合伙人罗德·埃斯卡约拉 (Rod Escayola) 表示,此案为业主和租户提供了代价高昂的教训。
埃斯卡约拉在接受多伦多 CTV 新闻采访时谈到此案时说,公寓业主“似乎正在享受作为房东的好处……但他们不想成为处理不利因素的人。”
Green Economy Law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的律师 Marc Goldgrub 表示,公寓业主的责任首先是告诉租户停止破坏性行为,否则将被驱逐出该租处。
Goldgrub 说表示:“他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信件、书面交流来做到这一点,应该抄送公寓公司。 如果他有很多证据表明他掌握了这件事,但他没有。”
Escayola 说,这个特殊案例的结果暴露了公寓公司、公寓业主和租户之间的“功能失调的三角恋”。
“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一种相互独立的关系。 公司可以轻松地监管所有者。 业主可以规范租客,反之亦然。 但是,公司和租户之间没有真正的关系。”